2010年3月8日星期一

在五分埔商圈服飾店販賣仿冒羅志祥品牌服飾 男子遭訴

販賣仿冒羅志祥品牌服飾 男子遭訴

* 2010-03-03
* 新聞速報
* 【中央社】

 台北市張姓男子涉嫌在五分埔商圈服飾店內,販售藝人羅志祥自創品牌服飾「STAGE」。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,依違反商標法將張姓男子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
 綽號「小豬」的藝人羅志祥在民國96年斥資新台幣數百萬元,在台北市開了1家「STAGE」潮流服飾店,並以「STAGE」為衣服、汗衫、運動服的商標品牌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。

 檢方指出,張姓男子自去年9月起,向不詳身分的中盤商以每件90元代價,購買「STAGE」及美商史塔西公司所申請登記的「STUSSY」仿冒商標服飾,在台北市五分埔商圈的自營服飾店販賣。

 羅志祥及史塔西公司發現後,向警方報案並提起告訴。檢警於去年11月間搜索張姓男子的服飾店,查扣兩件「STAGE」仿冒上衣及10件「STUSSY」仿冒服飾,張姓男子應訊時也坦承犯行。990303

0 意見:

張貼意見

BlogAD